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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一、計畫目的】
為鼓勵中小企業在投入研發活動前妥善進行評估規劃,協助國內中小企業技術佈局,導引大專校院與其他知識服務機構建構中小企業創新服務能量,因此本計畫將以產業界需求為導向,鼓勵企業進行創新活動,確實提升我國中小企業創新技術研發能力,擴大產學研合作效益。
【二、適用對象】
由「曾接受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補(捐)助之育成中心畢業的中小型企業」為本年度適用對象。
(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請參閱http://www.moeasmea.gov.tw)
【三、補助內容】
本計畫補(捐)助經費使用範圍,限於與審核通過計畫相關之下列項目:
1.新產品(服務)研究發展活動相關客製化規劃或評估活動。
2.研發流程之建構或再造。
3.技術研發或取得之策略規劃。
4.創新性產品或技術之測試驗證服務。
5.技術可行性研究、智財布局或相關規劃服務。
6.創新性技術商品化或產業化策略規劃服務。
7.其他經創新服務憑證審查小組核可之客製化技術加值規劃服務。
網路連接
http://www.aic.org.tw/?p=mov_news&id=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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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4月12日 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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